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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服务
2004-09-20

报到
凡国家公派人员抵以之后请尽快向教育处报到,并将《报到证》交教育处。在以色列的7所大学(魏兹曼科学研究院、希伯来大学、以色列技术学院、特拉维夫大学、巴伊兰大学、海法大学、本古里安大学)以及农业部农业发展中心均有留以学生学者联谊会分会,欢迎各类留学人员与联谊会分会建立联系,并向联谊会分会索取《留学人员登记表》及相关表格 (http://www.geocities.com/cssai2000/)

转学
转至第三国转学的留学人员,应给教育处写信,说明自己原先所在的学校或单位及转往的国家和学校(单位),附上原留学单位的导师证明,教育处在收到来信后,将给你开具在以留学证明。由第三国转来的留学人员,都应与原先主管自己的使(领)馆教育处(组)联系,办理有关的转学手续。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以色列大使馆教育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外学习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以色列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毕业或结业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等工作的留学人员,在确定回国定居时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留学回国人员待遇,如购买免税物品、办理工作调动等。办理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 毕(结)业证书复印件,或导师证明;
2) 护照首页复印件;
3) 回国机票复印件。

回国服务
想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若需联系国内工作单位,可向下面一些留学服务中心联系:

一、中国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15 号
邮编:100083
电话: 86-10-62027148
传真: 86-10-62027147

二、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上海分中心
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 淮海中路 1412 弄 13 号甲
邮编:200031
电话: 86-21-64717603

三、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江苏分中心
江苏省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江苏省人才市场国际人才流动服务部
地址:江苏南京新模范马路 92 号
邮编:210003
电话:86-25-344072、86-25-344101

四、中国烟台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
地址:烟台市玉皇顶西路 15 号
邮编:
电话:86-535-242393
86-535-242245
传真:86-535-242180

五、海南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省政府办公大楼617室
邮编:570004
电话:86-898-5342291、86-898-5338331

学术与学术论文
教育处目前正在通过留以学生学者联谊会网页征求论文摘要,也欢迎留学人员向国内提供自己的博士论文和博士论文摘要,凡留学生、进修人员(访问学者)完成的学位、学术论文及研究报告均可寄送北京图书馆。具体要求如下:
1 寄送的学位、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需打印并装订成册;
2.用中、英文两种文字撰写并誊清1000─1500字的学位论文摘要,其他论文和
报告摘要的字数可酌减;
3. 请将论文、论文摘要及“寄送论文简况表”直接寄送北京图书馆学术论文收
藏中心,供有关单位或个人查询借阅,使他们能了解留学人员的研究成果与
发展动态。

通讯地址:中国,北京白石桥路39号
北京图书馆学位学术论文收藏中心
邮政编码:100081

英文为:
Center of Dissertations & Theses
The National Library of China
39 Baishiqiao Road
Beijing 100081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4. 北京图书馆收到论文后,将向作者出具回执并回赠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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